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大开云kaiyun(中国)普通本专科和专升本招生。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1.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运城职业技术大开云kaiyun(中国)
2.院校代码:14226
3.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开云kaiyun(中国)苑北路2555号
4.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民办
5.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别: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6.办开云kaiyun(中国)形式:全日制
7.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简章、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各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运城职业技术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晋发改收费函〔2020〕179号)文件执行,高职(专科)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运城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04号)文件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历史类按照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类按照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六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专业成绩采用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相应批次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执行省招办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开云kaiyun(中国);③外语。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所有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专升本、对口升开云kaiyun(中国)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无限制(我校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开云kaiyun(中国),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张辉;职务:校长。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体检。
第五章 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予以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国家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及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运城职业技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办公室所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开云kaiyun(中国)苑北路2555号
邮编:044000
电话:0359-2439999
传真:0359-2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