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岗位所需的职称、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报考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具体要求确定);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开云kaiyun(中国)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以上(报考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根据单位需求具体确定);
(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八)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九)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从事一线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一年及以上,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一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