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35周岁以下( 1980年 7月 1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2)。
(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也可参加笔试,成绩以本人笔试成绩为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分。不参加笔试的研究生面试名额不占应进入面试人员名额。
(七)非本县在职人员和本县招募人员报考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长垣县实际,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 10分,符合多个条件者,不重复计算:
1.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开云kaiyun(中国)生;
2. 在长垣县服务年度考核均合格且仍在职的大开云kaiyun(中国)生村干部;
3.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长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开云kaiyun(中国)生;
4. 长垣县籍退役士兵。
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场提交申请并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 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 具有本县全供事业或行政编制的;
7. 其他不符合聘用教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