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开云kaiyun(中国)生证等)和开云kaiyun(中国)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开云kaiyun(中国)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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