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开云kaiyun(中国)校2008年公开招聘8名专任教师公告

时间:2008-08-12 09:3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开云kaiyun(中国)校2008年公开招聘8名专任教师公告

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开云kaiyun(中国)校是1978年经省政府批准,由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的一所全日制中等专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正处级财政部分供给事业单位,重点中专,省级文明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精神,现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招聘岗位
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师职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职业素养好,安心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诚实正直,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等条件,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言谈举止文明、高雅,能为人师表,能适应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开云kaiyun(中国)和管理工作要求。愿意遵守开云kaiyun(中国)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开云kaiyun(中国)校安排,能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3.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开云kaiyun(中国)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年龄在26岁以下,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28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开云kaiyun(中国)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组织和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事厅审核备案,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和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开云kaiyun(中国)校联合组织、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公示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8月20日8:00—下午6:00。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开云kaiyun(中国)校人事科
联系人:孙老师毕老师
咨询电话:(0396)2815133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1式2份;
②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④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及复印件;并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和素质的材料等。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在报名时性提交所要求的全部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开云kaiyun(中国)校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试讲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www.zmdcjxx.com.cn)公布。
(三)试讲与面试
试讲: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根据指定的教材章节,进行现场模拟说课。成绩当场打分,根据试讲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在试讲结束后,评委围绕说课内容及相关问题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在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人事教育处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考试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和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公示
体检:以试讲、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公示:开云kaiyun(中国)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同意后,将拟聘用名单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审核同意并向省人事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371—65900466(河南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0371—65957126(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