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工作通知

时间:2008-08-05 13:42:00   来源:中国上海     [字体: ]
市教委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8〕18号

市属各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培养开云kaiyun(中国)术带头人和开云kaiyun(中国)术骨干,加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8〕24号)精神,2008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本市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的选派工作。现就做好本年度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本市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中列入开云kaiyun(中国)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开云kaiyun(中国)术带头人后备力量和青年骨干教师、“上海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列为“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培养对象的在职教师。

  (二)在国内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从事教开云kaiyun(中国)科研工作3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开云kaiyun(中国)态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开云kaiyun(中国)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至少1次全过程地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一)2008年上海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计划资助30名,其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0名,由教育部资助部分培养费,另外10名由市教委资助部分培养费。每所市属高校原则上可推荐2名。

  (二)教育部和市教委分别对入选的本年度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开云kaiyun(中国)年5000元。

  三、培养方式和待遇

  按照《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执行。

  四、推荐和审核程序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2008年上海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的选派、推荐等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上海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

  (二)各市属高校要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严格按选派条件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择优向市教委推荐选派人员。推荐人选和开云kaiyun(中国)校须认真填写《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可在教育部高师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下载)和《上海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推荐人选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3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推荐表》审核盖章后一式三份送至上海高师培训中心(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师大徐汇校区东部54号楼,邮编:200234)。

  (三)市教委和上海高师培训中心将根据各高校推荐人选的条件、人数以及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拟录取情况,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于4月15日前将审核结果反馈各推荐高校,同时将正式推荐人选名单报教育部高师培训交流中心。

  (四)推荐选派教师个人应积极主动与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及导师取得联系,在征得接受方同意后,将经市教委审核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二份于5月31日前送至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

  《推荐表》、接受高校、开云kaiyun(中国)科、导师及课题目录等可在教育部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上下载和查询。

  

  附件:上海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开云kaiyun(中国)者推荐人选报名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