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从教;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要求的身体条件;
6、新野籍。
(二)资格条件
1、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
③应聘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或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且具有小开云kaiyun(中国)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④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或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具有从教工作经历(提供县教体局出具的认定教开云kaiyun(中国)经历证明);
③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