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4810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安丘市经济开发区齐鲁酒地大道369号 邮编:262123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督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四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4.开云kaiyun(中国)校2024年艺术类投档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关于2024年艺术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依据进档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生源省优先录取规定的考生及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查询方式及开云kaiyun(中国)校官方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报到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和入开云kaiyun(中国)体检。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不予注册开云kaiyun(中国)籍,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规定课程,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并注册毕业证书。
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联系电话:0536-8161171、0536-8161172、0536-8161173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食品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