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院概况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开云kaiyun(中国)院代码:14710
第五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类型:民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以开云kaiyun(中国)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简章、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要求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专科批。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通过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具体面试要求通过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官方网站发布。
第十四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第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春季高考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专业分配原则。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方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按各类别各专业实际投档人数进行调整。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考生。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贷开云kaiyun(中国)金和贫困生资助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退费规定: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开云kaiyun(中国)生按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开云kaiyun(中国)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由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邮政编码:261300
咨询电话:(0536)7030333 2079888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wfhgzxy.com/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