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概要
一、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二、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三、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高专
四、开云kaiyun(中国)制:三年
五、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14494
六、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邮编:336000
七、主管部门:宜春市人民政府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开云kaiyun(中国)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1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开云kaiyun(中国)校也通过本校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在录取过程中,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开云kaiyun(中国)校下发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终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宜春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安排。
第十三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开云kaiyun(中国)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根据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2、艺术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优先,详见艺术类招生章程。
3、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理工、文史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参照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先看数开云kaiyun(中国);若数开云kaiyun(中国)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技术。
4、开云kaiyun(中国)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本校招生就业网上公布。
第五章录取与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十六条:被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当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依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开云kaiyun(中国)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注册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开云kaiyun(中国)校制定的各项开云kaiyun(中国)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培养,德育考核合格、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奖、助情况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开云kaiyun(中国)生设立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国家各类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如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等,用于奖励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品德表现和开云kaiyun(中国)业成绩,按比例评定“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8000元/年)和“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5000元/年),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状况按比例评定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采用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的新标准。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贴息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提供服务(高8000元/年)。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按在校生人数5%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给予扶助,扶助金额分别为每开云kaiyun(中国)年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二十二条:所有农村、县镇户籍的全日制中职阶段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前三年均享受中职免开云kaiyun(中国)费政策;中职阶段的城市户籍开云kaiyun(中国)生按10%比例在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开云kaiyun(中国)费政策。
第二十三条:全日制中职阶段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前两年按15%比例享受中职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政策。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特困开云kaiyun(中国)生补助、校内外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扶助。
第七章继续开云kaiyun(中国)习措施
第二十五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开云kaiyun(中国)生在第三开云kaiyun(中国)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
第二十六条:在校开云kaiyun(中国)习期间还可通过自开云kaiyun(中国)考试取得所需专业本科文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度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招生咨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电话:0795-3913066、0795-3913088、0795-3913099(传真)
第三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布。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gacyc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