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14496。
第三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邮编:642150。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课程和开云kaiyun(中国)分后,符合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开云kaiyun(中国)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开云kaiyun(中国)校监督电话:(0832)5908811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以社会发展需要、开云kaiyun(中国)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1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安徽、湖北、河南、河北等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调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开云kaiyun(中国)语种。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理工类为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投档成绩进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九条考生可通过省考试院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开云kaiyun(中国)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贷、助开云kaiyun(中国)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俭开云kaiyun(中国)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提供各种资助。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申请生源地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
第二十二条新生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5908888 5908818 5925833
传真:0832——5908818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 http://www.cnyz.edu.cn/
e-mail:cnyzzjc@163.com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