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09年税务师11月10日前领取合格证

时间:2009-10-31 00:04:00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字体: ]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部门:

定于2009年11月10日前办理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请按照济人办发[2005]38号文件要求,严格复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并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转入下一年度办理,不再公布其任职资格。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县市区、本部门的集中*时间,并提前一周进行预约。

注:请各单位、部门人事科统一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各县市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区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