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政府行为为重点,以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通过“四抓”打造阳光采购。
一是抓规范,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形成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二是抓效益,充分发挥采购职能,提高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抓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开创采购工作新局面。四是抓队伍,强化开云kaiyun(中国)习教育和管理,塑造采购良好窗口形象。
据悉,截止到7月底,该县采购办共完成采购任务796批次,累计实施采购合同金额达4856.6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财政资金665.84万元,资金节支率达13.71%,阳光采购成效显着。
一是抓规范,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形成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二是抓效益,充分发挥采购职能,提高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抓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开创采购工作新局面。四是抓队伍,强化开云kaiyun(中国)习教育和管理,塑造采购良好窗口形象。
据悉,截止到7月底,该县采购办共完成采购任务796批次,累计实施采购合同金额达4856.6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财政资金665.84万元,资金节支率达13.71%,阳光采购成效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