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8陕西第32-3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18陕西第32-3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为了让考生及时查阅相关领取事宜,以下是®开云网页版为您详尽介绍的本次陕西第32-34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希望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8年第220、221、224号公告,我省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王琦等475人、增项注册樊百平等277人,重新注册薛玲玉等7人已通过审核,准予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8年第220、221、224号公告,我省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王琦等475人、增项注册樊百平等277人,重新注册薛玲玉等7人已通过审核,准予注册。
请各有关单位经办人员持工作证及单位介绍信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1号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增项注册需经办人携带注册证书在4号窗口办理增项贴手续)。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4楼
电话:87283010
>>>相关阅读
【注册管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