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2018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湖北人事考试网正式发布《2018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无忧考网从公告中了解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8月25日-9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2018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如下: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取得建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取得建筑开云kaiyun(中国)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开云kaiyun(中国)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一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第5条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