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戒毒管理局2018年度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

时间:2018-05-29 18:11: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公务员考试# #广西戒毒管理局2018年度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无忧考网的小编现将自治区戒毒管理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在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8年6月3日(星期日)。


  三、体能测评地点


  广西警官开云kaiyun(中国)校(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考生可乘B01路、B27路、B44路、B47路、B57路、B86路、B98路公共汽车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和标准开展体能测评,具体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所需的场地环境和器材,结合测评地点的实际情况设置。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戒毒医务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五、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3日(星期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广西警官开云kaiyun(中国)校大礼堂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陈警官、刘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771-2299232、077-2299135、0771-229927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