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安徽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验证通知

时间:2009-08-15 23:35: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皖价协〔2008〕2号)的规定,造价员每三年必须接受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资格证书进行验证。经省价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对象
  凡2008年之前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凡未参加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人员,将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注销其资格证书。
  二、继续教育方式和验证要求
  全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由省价协统一组织,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助实施,并采取自开云kaiyun(中国)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分片进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与继续教育工作同时进行。造价员在参加继续教育时,将“安徽省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表”(附件一)和资格证书交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每期继续教育结束后,对造价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省价协统一在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造价员继续教育、验证合格”专用印章和公章。
  三、继续教育课时安排及相关问题
  本次继续教育培训总课时为30开云kaiyun(中国)时,其中集中面授时间为15开云kaiyun(中国)时(即2天),其余时间为自开云kaiyun(中国)。培训费用为每人200元,培训教材为省造价管理总站和省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和法律、法规汇编等有关资料,教材资料费为80元。
  全省造价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于2009年12月前结束,培训师资从参加过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培训师资培训班的人员中抽调。为了更好地组织和协调,请各市于2008年12月底前,将各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计划报省价协,以便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