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工作。
2、组织实施区委提出的“科教兴区”战略,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编制教育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检查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初中及初中以下教育机构和审核报批高中以上教育机构的建立、撤销和调整;负责管理和指导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开云kaiyun(中国)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
5、指导全区教育和教开云kaiyun(中国)科开云kaiyun(中国)研究工作。
6、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开云kaiyun(中国)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开云kaiyun(中国)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7、管理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财务、基建以及教育资产;负责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区高校、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升高招生工作。
9、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10、负责指导全区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开云kaiyun(中国)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开云kaiyun(中国)仪器和图书设备的配备工作。
11、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合署负责全区教育督政和督开云kaiyun(中国)工作,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政府、各级各类开云kaiyun(中国)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省教市育督导室和区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