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报名条件

时间:2017-08-25 15:43: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正式发布《2017年上海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开云网页版从公告中了解到,报名时间:8月24日-9月2日报名入口】,2017年上海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取得建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取得建筑开云kaiyun(中国)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开云kaiyun(中国)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曰期为2017年12月31曰。关于报考条件中有关通过专业评估(认证)事宜,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专业评估栏目查询。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评估对待;尚未开展评估的专业、或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外的,均按未通过评估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