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
序号 |
科目 |
考试形式 |
1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2 |
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3 |
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4 |
药开云kaiyun(中国)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5 |
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6 |
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7 |
中药开云kaiyun(中国)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三、从事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 中药开云kaiyun(中国)徒、药开云kaiyun(中国)或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开云kaiyun(中国)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二) 取得药开云kaiyun(中国)、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连续从事药开云kaiyun(中国)或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工作满15年。
可以免试:药开云kaiyun(中国)(或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知识(一)、药开云kaiyun(中国)(或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开云kaiyun(中国)(或中药开云kaiyun(中国))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