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公告

时间:2017-06-19 16:3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4〕9号)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对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及颁发证书。

  2016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开云kaiyun(中国)历证明;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开云kaiyun(中国)历证明;另有免试人员需提交符合免试条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请以上人员携带材料于6月1日至6月16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3室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接受发证部门的复核。

  (注: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及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需提供“入开云kaiyun(中国)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需提供开云kaiyun(中国)信网上(www.chsi.com.cn)的开云kaiyun(中国)历信息。)

  材料复审合格后,请于7月3日至7月7日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三楼考试中心301室领取合格证书。

  凭虚假证书报考、擅自涂改证书及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者,不予发证。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