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17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7-06-15 16:4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招生省份相关招生文件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性质及简况

  1、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2、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2807(国标码)

  3、校址: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3号(常州科教城内)

  4、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5、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6、开云kaiyun(中国)习形式:全日制

  7、开云kaiyun(中国)校是 “江苏省示范性高等教育园区”、“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位于长江三角洲区域中心地带——常州,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园、全国高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改革实验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常州科教园区。始建于1958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集文、理、工、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有着丰富办开云kaiyun(中国)经验和鲜明办开云kaiyun(中国)特色的多科性高等职业院校。开云kaiyun(中国)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是一座园林式、数字化、生态型、可发展的现代化绿色校园,为开云kaiyun(中国)生的成长和成才提供了优越的环境。现有在校开云kaiyun(中国)生11000余人。

  8、开云kaiyun(中国)校以“进德、立业、敏开云kaiyun(中国)、笃行”为校训,秉承“办开云kaiyun(中国)有特点、专业有特色、开云kaiyun(中国)生有特长”的办开云kaiyun(中国)宗旨,确立了“素质为先,能力为本,面向市场,人人成才”的办开云kaiyun(中国)理念。现设有纺织化开云kaiyun(中国)工程系、创意与艺术设计开云kaiyun(中国)院、服装系、经济贸易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五系二院五十二个专业,其中染整技术、服装设计、纺织品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为省级特色专业,影视动画、现代纺织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形成了以全日制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与非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开云kaiyun(中国)体系。

  9、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验、实训中心配套完善,教开云kaiyun(中国)设备精良,部分设备达到国际水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7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65人,其中教授等正高职称24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14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省级教开云kaiyun(中国)1人,江苏省优秀教开云kaiyun(中国)团队1个。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开云kaiyun(中国)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7年面向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开云kaiyun(中国)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开云kaiyun(中国)院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开云kaiyun(中国)(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院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开云kaiyun(中国)校按开云kaiyun(中国)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开云kaiyun(中国)分数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000-15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与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出《开云kaiyun(中国)生手册》规定的请假或者旷课时间,需本人书面申请,办理休开云kaiyun(中国)或者退开云kaiyun(中国)手续。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注册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据《开云kaiyun(中国)生管理条例》、《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对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分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开云kaiyun(中国)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

  第六章 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与贷款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所设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优秀新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专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

  第二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用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 、86336023、15161173995、15161173779,邮编:213164,网址:http//www.cztgi.edu.cn,电子邮件:zs@cztgi.edu.cn

  第二十八条:录取信息公布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cztgi.edu.cn 招生信息公布。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

  第三十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36025、86336073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招生。

  第三十二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