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2017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6-13 14:2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章程》,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颁发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证书。对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并发给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开云kaiyun(中国)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开云kaiyun(中国),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开云kaiyun(中国)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四条 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具备培养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7年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计划招收本科生3900人。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六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