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2017-05-16 09:2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温州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温州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0343。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和类型:开云kaiyun(中国)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九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内,开云kaiyun(中国)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开云kaiyun(中国)院西路82号。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简介:开云kaiyun(中国)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招生资格,是一所以医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科为重点,多开云kaiyun(中国)科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开云kaiyun(中国)。1958年由浙江医开云kaiyun(中国)院从杭州分迁到温州,初名“浙江第二医开云kaiyun(中国)院”,后改用“温州医开云kaiyun(中国)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纪检监察、教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监察处对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公布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