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
关于印发《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财考〔2017〕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附件: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开云kaiyun(中国)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开云kaiyun(中国)服务中心出具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开云kaiyun(中国)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开云kaiyun(中国)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三)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考试时间的特殊安排。
考虑到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较多,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2017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08:30—11:30、13:30—16:30。
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者在省级注协自愿购买。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7日至23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
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开云kaiyun(中国)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各省级注协。
各省级注协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财考〔2017〕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英语专业水平,培养和选拔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人才,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2017年继续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现将《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英语测试的各项组织工作。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决定,现将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或报名参加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
(二)具有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六级或相当于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六级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
测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08:30-10:30。
测试地点:英语测试考区设在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测试。
测试方式:测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测试范围:见后附《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三、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专栏(简称英语测试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格审核两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17日至4月28日(英语测试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英语测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审核时使用。
符合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报名的人员,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查询办理(查询电话详见英语测试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当于报名期间,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的证明,到报考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参加英语测试无须交纳报名费。
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7日至23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英语测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英语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合格证。英语测试的合格成绩不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合格证由考生到报考所在省级注协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简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询),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不编写英语测试辅导教材。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的目的是考查应考人员在国际环境下,运用英语进行沟通的语言知识、语言技能和处理业务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应考人员应掌握下列语言知识和技能:
(一)语言知识
1.能够熟练地运用基本的英语语法知识。
2.能够掌握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六级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词汇和相关词组,以及经济、会计、审计、财务专业英语常用词汇。
(二)语言技能
1.能够读懂选自各类书籍和报刊的不同类型的英文材料(生词量不超过所读材料总词汇量的3%),还应能读懂与经济、会计、审计、财务相关的英文文献等,根据所读材料,能够:
(1)理解主旨要义;
(2)理解文中的具体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含义;
(4)进行有关的判断、推理和引申;
(5)根据上下文推测生词的词义;
(6)理解文章的总体结构以及上下文之间的关系;
(7)理解作者的意图、观点或态度;
(8)区分论点和论据。
2.能够撰写一般描述性、叙述性、说明性或议论性的英文文章。
写作时,能够:
(1)做到语法、拼写、标点正确,用词恰当;
(2)遵循文章的特定文体格式;
(3)合理组织文章结构,使其内容统一、连贯;
(4)根据写作目的和特定读者,恰当选用语域。
二、测试内容和试题结构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分为完形填空、阅读理解、汉译英与英译汉、短文写作4个部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一)完形填空:2大题,20小题,共20分。要求应考人员阅读2篇题材熟悉、难度适中的短文(其中1篇为专业题材,1篇为公共题材),短文中留有20个空白,每个空白为1小题,每小题有4个备选项,要求应考人员在理解全文内容的基础上选择一个佳答案,使短文的意思和结构恢复完整。
(二)阅读理解:4-5题,共40分。要求应考人员阅读4-5篇
英文短文,总阅读量约1800个英文单词。每篇短文后有3-6个问题。
应考人员应根据短文内容从每题4个备选项中选出一个佳答案,或用英文回答问题。
选材的原则是:
1.题材广泛,包括社会、文化、热点经济问题,会计、审计专业问题等方面;
2.体裁多样,包括叙述文、说明文、议论文等;
3.文章的语言难度与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六级考试相当。依据上下文无法猜测而又影响理解的关键词,试题中将用汉语或英语注明词义。
(三)汉译英与英译汉:2题,共20分。给出两段分别用汉语和英语表达的文字,要求应考人员将其翻译成英语和汉语。英译汉字数约为100-150个英文单词;汉译英字数约为150-200个汉字。
(四)短文写作:1题,共20分。采用给出题目、背景材料(英语或汉语)或关键词等方式,要求应考人员写出一篇不少于150个英文单词的短文。短文写作要求切题,能正确表达思想,意思连贯,文理通顺,无重大语言错误。写作的内容包括社会、文化、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的一般常识。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考生参加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欧洲考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的开云kaiyun(中国)历;
2.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欧洲考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
1.已报名参加2017年10月14日至15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2.已报名参加2017年8月26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3.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4.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中注协查询办理(查询电话+8610-88250110)。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应考时需携带)的扫描件。
2.首次报名的中国公民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开云kaiyun(中国)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开云kaiyun(中国)服务中心出具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开云kaiyun(中国)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以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以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尚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北京时间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书编号,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150欧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标准为300欧元。报名人员可下载交费确认表作为已交费依据,中注协不另外提供发票。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五笔输入法和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比利时当地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21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7年10月22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22日
08:00—11: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3:30—17: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需要的报名人员可通过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当当网、亚马逊等)购买。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8日期间(北京时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与中注协联系领取。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与中注协联系领取。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及豁免条件
(一)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包括开云kaiyun(中国)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按互惠原则签订的互免协议免予专业阶段部分科目的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欧洲考区考试专用邮箱ks33@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8610-88250110(北京时间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
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简称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的开云kaiyun(中国)历;
2.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28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网报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书并签字。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中注协查询办理(查询电话+8610-88250110)。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人员以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应当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资格审核须按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机构(简称考试代理机构,地址详见附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代理机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确定具体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进行公告。
1.首次报名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生书,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在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和现场审核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如果需要变更或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应当持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三)交费。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应当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8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7月20日至31日期间现场审核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10种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7年8月26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14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7年10月15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北京、上海、香港。
专业阶段考试: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门。
六、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为考试代理机构。
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办理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详情请登录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网站http://hkoffice.cicpa.org.cn查询);或在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
2.在澳门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澳门会计专业联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或在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办理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
3.在北京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
4.在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在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或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
七、考试报名费标准
1.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为专业阶段考试每科1000元港币,综合阶段考试2000元港币。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报名费标准按当地标准执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另按每人收取手续费10元人民币。
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可以根据当地物价标准及惯例向报名人员酌收手续费和代理费。
八、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7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通过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考试代理机构自愿购买。
九、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7日至23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8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1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后科目考试代理机构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将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代理机构申领。
十一、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可以按互惠原则签订的互免协议免予专业阶段部分科目的考试。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上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网站(http://hkoffice.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ks31@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8610-88250110(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附件: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地址
承办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的机构地址
一、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电话:010-88221082
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路200号1楼
电话:021-33637961、33637962
三、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43楼4302
电话:020-38922372、38922350
四、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电话:0755-83515411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驻香港联络处
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慤大厦14层1405室
电话:+85225289927/25289660
六、澳门会计专业联会
地址:澳门东方斜巷14号东方中心十三楼C座
电话:+85328356856/28346542
七、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
台北市会计师公会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一号仰德大楼九楼之一
电话:+8862-2392-5077#32
中注协负责人就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和考试大纲已经发布,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就广大报名考生关心的问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1.请介绍一下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的时间安排。
答: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4月5-28日,考生报名和交费;
8月7-23日,打印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准考证;
8月26日,举行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
9月18-30日,10月9-11日,打印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
10月14-15日,举行专业阶段考试;
10月21-22日,举行欧洲考区考试。
具体的时间和程序安排,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简章,一定要按照报名简章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切莫因错过报名或未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打印准考证而不能顺利参加考试。
2.今年的考试报名程序,相比去年有什么调整和变化吗?
答:今年的考试报名程序相比去年变化不大,主要是在总结以往年度网上报名经验的基础上,对报名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这里有两点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第一,一定要按照简章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考生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考试合格证书照片,若照片审核不通过,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同时还可能在后期影响本人合格证书的打印。禁止上传生活照、全身照或其他不相关的图片等不合格的照片。
第二,考生参加考试一定要持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等),携带证件不齐全,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2016年有超过90万考生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呈逐年增加趋势,您对考生报考有何建议?
答:近几年,虽然考试报名人数增加,但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考试,考生本人支付了不必要的成本,也浪费考试主办方提供的考试管理工作资源。因此,请考生根据职业规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慎重选择报考时间和报考科目。
由于报名人数较多,根据往年经验,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是报名高峰,网上报名系统比较拥堵,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另外,由于目前采用系统链接进行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如果系统繁忙,认证可能存在延时,考生请耐心等待或者改在其他时间报名。特别提醒首次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在后一天报名,避免因时间不够、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未完成导致报名不成功。
4.今年北京、上海、深圳考区会计科目安排了两场考试,对相关考生有什么影响吗?
答:去年由于报名参加会计科目考试人数增加较多,我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对会计科目安排了两场考试。考虑到今年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参加会计科目考试的考生仍然可能增加,考点和机位可能出现紧张,为优化上述三个考区会计科目的考点和机位资源,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今年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对会计科目安排两场考试,考试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5日8:30—11:30和 13:30—16:30。财政部考办将根据上述三个考区报名情况安排会计科目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相关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上述安排仅涉及北京、上海和深圳考区,不涉及全国其他考区考生。
5.今年的考试大纲是否有新的变化?
答:2017年,财政部考办进一步推进考试质量保证制度改革,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对各科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使其更好地体现注册会计师入行阶段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胜任能力要求。专业阶段考试大纲的修订,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各考试科目的知识体系和理论框架,对考查范围和考查内容进一步梳理和整合;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的变化,对考查内容进行更新;三是,对能力等级的标注进行了调整,使能力等级与考试目标和考查内容保持一致。综合阶段考试大纲主要根据专业阶段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调整作出相应修订。
另外,为了更好地指导考生复习备考,依据考试大纲,按照理论性、科开云kaiyun(中国)性、全面性、实践性和可读性等要求,修订出版了2017年考试辅导教材,预计4月初即可面市,考生可自愿购买。
6.请问还有哪些需要提醒报名人员留意的事项?
答:有以下几点需要提醒和告知报名人员:
第一,中注协开通了咨询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和咨询邮箱cpaks@cicpa.org.cn,各地注协也设有咨询电话,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何疑问,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咨询。我们也注意到,往年考试报名期间,我们每天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其中相当一部分问题实际上已经在报名简章和问题解答中有明确阐述。建议广大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简章和报名问题解答,熟悉各项政策规定和报名流程。
第二,请报名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慎重选择报考科目,并在交费时间截止前完成交费,否则报名不成功。交费手续一旦完成,所报考科目不能更改,报名费无法退还。因此,广大报名人员在交费之前一定确认好自己的报考信息。
第三,关于考试政策和考试动态,我们将第一时间在中注协官方网站发布(www.cicpa.org.cn),请广大考生以中注协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为准。
后,我们祝愿广大报名人员在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