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

时间:2017-03-11 18:1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7年广西社会工作者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更多信息请见:2017年广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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