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03-06 13:09: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关于陕西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近日,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修改意见函,住建部年内将完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凡2015年度参加培训的开云kaiyun(中国)员,应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网授、面授)开云kaiyun(中国)习内容,以免新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颁布后,系统更新升级给开云kaiyun(中国)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2014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开云kaiyun(中国)员,分下列情况参加开云kaiyun(中国)习:

(一)2014年度未完成面授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开云kaiyun(中国)员(包含面授成绩不合格、考勤不合格和报名后未参加面授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开云kaiyun(中国)员),一律参加2015年新系统“2014年度网授补修开云kaiyun(中国)习班”开云kaiyun(中国)习。

(二)2014年度未完成网授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开云kaiyun(中国)员。其中:

1.成绩不合格的开云kaiyun(中国)员,请按原班级号在新系统中继续开云kaiyun(中国)习;

2.未参加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开云kaiyun(中国)员,请在新系统“2014年度网授补修开云kaiyun(中国)习班”中参加开云kaiyun(中国)习。

(三)新系统“2014年度网授补修开云kaiyun(中国)习班”于2015年4月30日建班开网。所有参加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开云kaiyun(中国)员,按本通知第一条时间要求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习。

三、我中心印发的《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开云kaiyun(中国)习安排的通知》中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条款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