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设立教练员考核官“考核”机动车教练员

时间:2008-04-26 11:14:00   来源:驾校一点通     [字体: ]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1日电 (记者贺占军)新疆广大的机动车教练员不久将受到教练员考核官的考核、监管,那些“吃、拿、卡、要”的教练员一旦被认定考核不合格,今后将不得从事教练员一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管局发布消息称,近日,新疆首批80余名教练员考核官正在接受培训。培训期满后,这些考核员官将充实到新疆各地驾训基地,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

新疆交通主管部门要求,教练员考核官对不合格的教练员,要坚决拒之于教练员队伍之外,所有驾校不得雇佣没有获得教练员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教练一职。

据悉,交通部颁布的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教练员必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教练员证,无证的教练员禁止上岗。新疆交通部门为进一步规范驾训市场,逐步探索建立驾校教开云kaiyun(中国)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设立教练员考核官便是其中主要举措之一。(完)(责任编辑:周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