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长宁区公办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岗位招聘364人公告

时间:2016-12-20 10:31: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 45号)和《长宁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精神,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进一步充实师资队伍,保证长宁教育健康发展,长宁区教育局拟开展2017年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总量


2017年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计划招聘教师36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⑴应届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生;


⑵本市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


㈡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⑶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⑷具备岗位所需开云kaiyun(中国)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要求(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需具备相应开云kaiyun(中国)科教师资格证书);


⑸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说明书要求。


2、具体条件:


应届毕业生:


⑴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岗位相关专业,在校期间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优良;幼教(保健)教师暂时放宽为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开云kaiyun(中国)历);


⑵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英语开云kaiyun(中国)科需大开云kaiyun(中国)六级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以上),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为体育开云kaiyun(中国)类、艺术开云kaiyun(中国)类及幼教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开云kaiyun(中国)校开具的合格证明;


⑶一般开云kaiyun(中国)科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开云kaiyun(中国)科、幼教开云kaiyun(中国)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⑷计算机达到规定标准(文科全国/上海考试一级,理科全国/上海考试二级),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为体育开云kaiyun(中国)类、艺术开云kaiyun(中国)类及幼教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开云kaiyun(中国)校开具的合格证明;


⑸须取得中小开云kaiyun(中国)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书;


⑹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一般为本市教育部认定的“211”、“985”重点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岗位相关专业,并且在校期间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优秀。


⑺境外开云kaiyun(中国)历需经国家教育部有关部门认定。


本市在职和社会人员:


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殊开云kaiyun(中国)科或紧缺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⑵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幼教(保健)教师暂时放宽为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开云kaiyun(中国)历);


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⑷一般开云kaiyun(中国)科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开云kaiyun(中国)科、幼教开云kaiyun(中国)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三、招聘方法和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长宁区教师招聘信息通过长宁教育网(http://www.chneic.sh.cn)和长宁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jszp.chneic.sh.cn/)发布。


2、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试教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试教。通过试教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拟招聘人员上报至区教育人才中心。


4、综合能力测试。区教育人才中心组织开云kaiyun(中国)校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参加市统一的综合素质测试。


5、专家面试考核。区教育人才中心组建专家组对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进行开云kaiyun(中国)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


6、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区教育人才中心组织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7、考察录用和公示。教育人才中心根据拟招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考核安排


2017年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分四批进行,拟于2016年11月启动,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


第二批: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


第三批: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


第四批: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2730915


联系地址:武夷路333号教育局二楼


邮编:200050


本公告解释权归长宁区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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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宁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计划.xlsx


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