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政策。由于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新规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推荐申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书面报告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二)要落实报批程序。各州(市)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委员会必须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的有关规定报批备案,并严格按照评委会的组织办法及其工作程序组织审核和推荐,未经批准和不及时备案的评审委员会不予承认。
(三)要合理安排工作。各州(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推荐工作统一在10月7日前组织完毕;报送全省高职评审材料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4日。因时间安排紧凑,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评审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规范者不予受理,请理解配合。
(四)报送评审材料地点: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政通大厦附楼5单元402室)。联系电话:0871—67195265 69195229
(五)评审费不变,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查看详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要准确把握政策。由于我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执行新规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推荐申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书面报告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
(二)要落实报批程序。各州(市)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委员会必须按照《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的有关规定报批备案,并严格按照评委会的组织办法及其工作程序组织审核和推荐,未经批准和不及时备案的评审委员会不予承认。
(三)要合理安排工作。各州(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推荐工作统一在10月7日前组织完毕;报送全省高职评审材料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4日。因时间安排紧凑,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评审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规范者不予受理,请理解配合。
(四)报送评审材料地点: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政通大厦附楼5单元402室)。联系电话:0871—67195265 69195229
(五)评审费不变,报送材料时一起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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