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必须经过各州(市)或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的“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评议,评委推荐同意票达2/3以上者方可上报推荐评审材料。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由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根据申报专业等情况,指定委托相应高推委负责推荐评审。
查看详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必须经过各州(市)或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的“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评议,评委推荐同意票达2/3以上者方可上报推荐评审材料。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由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根据申报专业等情况,指定委托相应高推委负责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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