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绍兴市柯桥区畜牧兽医局动物检疫协检员招聘公告

时间:2016-07-13 09:16: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绍兴市柯桥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岗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二)浙江省内户籍。同等条件下,绍兴市柯桥区或越城区户籍优先。


(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具有动物检疫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一线屠宰检疫工作。


二、招聘办法和考试范围


(一)招考方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检,岗位技能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笔试范围: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等。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手续:


本次招聘由绍兴市柯桥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具体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306号区畜牧兽医局(五楼),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13957532861。


(二)报名时需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聘用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结束后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薪酬标准的建议意见》(绍县政办发【2012】123号)文件精神执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项保险,不安排上下班接送,非柯桥区户籍可安排住宿。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相关附件


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