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江西省2016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订书、缴费、打印准考证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5日10:00至7月19日12:00。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网(http://www.jxf.gov.cn)会计频道“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入口,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报名费、书款。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0日10:00—11月20日17:00。
报名采取考区机位限制报考,报满为止,不限制属地。具体机位安排如下:
全省机位数安排情况表:
二、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生必须同时报考三门科目,并且一次性通过。
三个科目连续考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1小时,时间不能混用。
三、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1日、11月8日至11月20日
具体安排为:
四、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会计类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3】981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收费标准按照每科目50元收取。三个科目合计150元。
五、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
2016年考试用书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进行网上订书,报名结束一个半月后,到各考区领取。各地财政局地址和联系电话见下表。
六、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地财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即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地方,考试合格考生在江西会计网“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办事平台”的“*申请”中采集信息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历证等资料到考试报名点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要比对考生考试现场拍摄的照片,不能代办。
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省财政厅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成绩失效不予办理证书。同时,报考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成绩合格,但未在成绩有效期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发票,在报名结束后到各地财政局领取,具体时间以各地财政局公告为准。(报名点为省直、省直大中专院校的考生到南昌市财政局领取)
江西省2016年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订书、缴费、打印准考证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5日10:00至7月19日12:00。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网(http://www.jxf.gov.cn)会计频道“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入口,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报名费、书款。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20日10:00—11月20日17:00。
报名采取考区机位限制报考,报满为止,不限制属地。具体机位安排如下:
全省机位数安排情况表:
科目 地市 |
机位数量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3科目52批次(26天) |
南 昌 | 473 | 24600 |
景德镇 | 87 | 4524 |
萍 乡 | 90 | 4680 |
九 江 | 280 | 14560 |
新 余 | 120 | 6240 |
鹰 潭 | 55 | 2860 |
赣 州 | 160 | 8320 |
宜 春 | 153 | 7956 |
上 饶 | 150 | 7800 |
吉 安 | 95 | 4940 |
抚 州 | 145 | 7540 |
合 计 | 1808 | 94020 |
二、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生必须同时报考三门科目,并且一次性通过。
三个科目连续考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长为1小时,时间不能混用。
三、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1日、11月8日至11月20日
具体安排为: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时间安排 |
10月20日至11月1日、11月8日至11月20日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
四、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会计类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3】981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收费标准按照每科目50元收取。三个科目合计150元。
五、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
2016年考试用书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进行网上订书,报名结束一个半月后,到各考区领取。各地财政局地址和联系电话见下表。
六、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地财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域 |
联系电话 |
地点 |
南昌市 |
83986409 83986376 |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红谷滩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1719办公室) |
景德镇 |
0798-8298638 |
景德镇市财政局会计科 |
萍 乡 |
0799-6781027 |
金陵西路272号萍乡市财校 |
九 江 |
0792-8581716 |
九江市财政局会计科(九江市庐山大道89号) |
新 余 |
0790-6443065 |
新余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北湖西路98号) |
鹰 潭 |
0701-6441339 |
鹰潭市财政局会计科(梅园大道府前路7号) |
赣 州 |
0797-8124723 |
赣州市财政局408室(赣州市文明大道34号) |
宜 春 |
0795-3216734 |
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
上 饶 |
0793-8683009 |
上饶市凤凰大道上饶市财政局会计科 |
吉 安 |
0796-8224391 |
吉安市财政局会计科(井冈山大道126号) |
抚 州 |
0794-8236911 |
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抚州市迎宾大道) |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即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地方,考试合格考生在江西会计网“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办事平台”的“*申请”中采集信息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历证等资料到考试报名点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要比对考生考试现场拍摄的照片,不能代办。
考试合格人员应在省财政厅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成绩失效不予办理证书。同时,报考了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成绩合格,但未在成绩有效期内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发票,在报名结束后到各地财政局领取,具体时间以各地财政局公告为准。(报名点为省直、省直大中专院校的考生到南昌市财政局领取)
江西省财政厅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