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09年质量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时间:2009-05-23 19:41:00   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字体: ]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0号)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
  6月21日上午
  9:00—12:00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2:00—5:00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中级资格,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报考初级资格,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三)2000年12月22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报考相应的初、中级资格时,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2009年度全国质量专业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7日上午9时起至12月19日下午5时。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质量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确认现场可使用银联卡缴费)。咨询电话:(0951)6198282,6198143。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2、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