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2016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时间:2016-05-12 15:15: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佛山市2016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
  成绩合格标准。每门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同一考生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