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闻出版法规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形式。
(一)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如《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三)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制定。如《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等。
(四)地方法规和规章,地方法规由省级和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规章由省级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五)规范性文件,以上提到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都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新闻出版总署就制定有大量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