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人员,须在笔试前参加相应语言能力测试。语言能力测试在市招聘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方能进入笔试环节。
语言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
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语言能力测试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测试。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