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定义7种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 含有偿发表论文

时间:2016-04-14 14:3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剽窃、抄袭他人开云kaiyun(中国)术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开云kaiyun(中国)术论文上署名;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以上行为都将构成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
  4月13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预防与处理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征求意见公告,定义了7种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表示,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发生的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术诚信,促进教开云kaiyun(中国)科研和开云kaiyun(中国)术研究的健康发展,教育部研究起草了《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预防与处理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
  《办法》表示,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及其教开云kaiyun(中国)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开云kaiyun(中国)生,在科开云kaiyun(中国)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严重违反公认的开云kaiyun(中国)术准则、违背开云kaiyun(中国)术诚信的行为。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将7种在科开云kaiyun(中国)研究及相关活动中的行为,认定为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他人开云kaiyun(中国)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开云kaiyun(中国)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开云kaiyun(中国)术信息;
  (六)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开云kaiyun(中国)术准则、违背开云kaiyun(中国)术诚信的行为,根据相关开云kaiyun(中国)术组织或者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的。
  对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办法》规定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办法》表示,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认为必要的,也可以受理。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开云kaiyun(中国)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处理。
  在开云kaiyun(中国)术行为不端的处理上,《办法》表示,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应当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开云kaiyun(中国)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警告、记过;
  (四)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
  (五)开除或解聘;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办法》规定,开云kaiyun(中国)生有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开云kaiyun(中国)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籍处分;开云kaiyun(中国)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开云kaiyun(中国)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开云kaiyun(中国)位、不授予开云kaiyun(中国)位或者依法撤销开云kaiyun(中国)位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