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 每科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岗位类别和特点,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方式组织;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组织,其中:体育、音乐、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科教师岗位加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 成。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 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若仍相同 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