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时间:2009-05-07 19:09:00   来源:盘锦人事网     [字体: ]
关于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08年的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以上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事局21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日上午领取证书!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通过人员携带:

  1、 准考证(原件);

  2、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 毕业证(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

  4、 2张照片(一张一寸、一张两寸,近照)。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事局培训中心(217房间)联系。

  电话:282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