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江西社会工作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4月1日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经设区市民政部门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统一经各设区市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只需提供参审人员汇总表):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2)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应试人员开云kaiyun(中国)生证或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1份或开云kaiyun(中国)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
(5)开云kaiyun(中国)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2)
更多信息请见:2016年江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经设区市民政部门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统一经各设区市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只需提供参审人员汇总表):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2)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应试人员开云kaiyun(中国)生证或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1份或开云kaiyun(中国)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
(5)开云kaiyun(中国)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2)
更多信息请见:2016年江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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