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

时间:2016-03-01 11:2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2月29日至3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监察室)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受理电话:022-2314839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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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