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条件

时间:2016-02-19 10:2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点击查看:2016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39人公告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外省市户籍须应届毕业生,且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