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时间:2016-02-19 10:01: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点击查看:2016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28人公告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5.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及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及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及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开云kaiyun(中国)教师岗位除外)。

9.留开云kaiyun(中国)人员不受英语水平限制。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16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