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及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及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及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开云kaiyun(中国)历条件:
①应聘教育局所属职业中等专业开云kaiyun(中国)校、中开云kaiyun(中国)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
②应聘小开云kaiyun(中国)、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
③应聘保健医生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保健医生岗位除外)。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见附件: 《2016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