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呼和浩特中考加分政策

时间:2016-01-29 15:4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1.烈士子女和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可降20分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降10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在各类民族开云kaiyun(中国)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
  (2)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
  (3)因公牺牲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
  (4)现役军人子女。
  3.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降4分录取。
  4.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自治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可累计降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的一项进行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