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李海峰等2人为我局2009年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公告之日起)。监督电话:024-23461728,024-23460414,024-23461618。
特此公告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
职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办公室文秘
李海峰
男
47411311215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第一中开云kaiyun(中国)
经营指导处法律事务
孙 青
女
47412310418
哈尔滨商业大开云kaiyun(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