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7天(2016年1月14—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若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028-26110983
公示期限为7天(2016年1月14—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若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028-26110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