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等级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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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40-30) |
二等(29-20) |
三等(19-10) |
四等(9-0) |
基础等级40分 |
切合题意
中心突出
内容充实
感情真挚
结构严谨
语言流畅
字体美观
符合文体要求 |
符合题意
中心明确
内容较充实
感情真实
结构完整
语言通顺
字体端正
大体符合文体要求 |
基本符合题意
中心基本明确
内容单薄
感情基本真实
结构基本完整
语言基本通顺
字体清楚
基本符合文体要求 |
偏离题意
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
没什么内容
感情不真实
结构混乱
语言不通顺,语病多,字迹难辨
不符合文体要求 |
发展等级10分 |
深刻透彻 |
生动形象 |
有创新 |
有文采 |
对事物认识较为深刻,能揭示一定的道理,有一定的启发性。 |
能用多种表达方式,记叙生动,论述充分,说明清楚明白,有一定的意境。 |
构思新巧,材料新鲜,见解新颖,有一定的个性特征。 |
用词生动,词语较丰富,能用多种修辞手法,有一定的意蕴。 |
【说明】①基础等级评分以题意、内容、语言、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符合文体要求,指符合考生根据题意和内容自选的文体的要求。②发展等级评分,依据4个评分点,不求全面,以一点突出者按等评分, 直至满分。③缺题目扣2分;每2个错别字扣1分,重复的不计;限扣5分;不足字数,每少50个字扣1分。④书写5分(含在作文总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