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关于领取2008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09-03-29 21:21:00   来源:开云kaiyun(中国)易网     [字体: ]
200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定于2009年3月30日开始颁发,请各申领人员于3月30日至4月28日(节假日除外)到兰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
  领证须知:

  一、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二、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中山铁桥南兰州市司法局办公楼四楼408室。

  四、联系电话:8467379

  兰 州 市 司 法 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兰州司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